各學院(中心):
根據《關于印發<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優秀導師團隊、優秀導師和優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評選辦法>的通知》[中南大研(2013)18號](后簡稱“《辦法》”,見附件一)的規定,為做好本年度評選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參評對象:
優秀導師團隊、優秀導師和優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評選范圍詳見《辦法》第四條、第六條和第九條。
二、評選組織:
本次評選工作實行校院兩級評審,相關評選組織如下:
(一)學校優秀導師團隊、優秀導師和優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評審委員會(簡稱“校導師評優評委會”),由紀委、人事部、研究生院、科研部以及經、法、管等學部專家代表組成,負責全面領導本次全校優秀導師團隊、優秀導師和優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。
主席:楊燦明 副主席:劉茂林、王文貴
成員:蔡明輝、張永清、胡立君、周佳玲、向書堅、劉可風、朱新蓉、陳景良、張志宏、葛翔宇、張德淼、鄧松
(二)各學院(中心)黨政聯席會議負責本單位評選推薦工作。
三、評選條件:
(一)優秀導師團隊的參評條件詳見《辦法》第五條;
(二)優秀導師的參評條件詳見《辦法》第七條;
(三)優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詳見《辦法》第十條。
四、獎勵設置與推薦名額
(一)獎項設置與推薦(詳見附件二)
1.優秀導師團隊15個,按培養單位導師組數量的30%推薦;
2.優秀博士生導師15名, 按培養單位導師實際人數的10%推薦;
3.評選優秀碩士生導師40名,按培養單位導師實際人數的5%推
薦;
4.優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15名,按每培養單位一人推薦。
(二)獎勵設置
按照學校最新的文件規定執行。
五、推薦評審程序
(一)各學院(中心)推薦(6月5日-6月18日)
各學院(中心)對符合條件的個人與團隊進行資格初審,并組織初審合格個人或團隊填報相關表格(見附件三、四、五),經各學院(中心)黨政聯席會議或分學位委員會評定產生推薦候選人或團隊。
(二)學校評審(
研究生院匯總各學院(中心)推薦名單,進行資格復核,并組織校導師評優評委會集體審議擬表彰獎勵名單,公示無異議后報校務會審定。
六、相關工作要求
各學院(中心)推薦材料(含各類評優申報表、匯總表和經單位鑒定蓋章的科研成果復印件)應在
附件一: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優秀導師團隊、優秀導師、優秀研究生教育工作者評選辦法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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